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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添加时间:2008-04-28 原文发表:2008-04-28 人气:3


      有应受官责者,以银三钱,雇邻人代往。其人得银,欣然愿替。既见官,官喝打三十。方受数杖,痛极,因私出所得银,尽贿行杖者,得稍从轻。其人出谢前人曰:“蒙公赐银救我性命,不然,几乎打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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